强东大街拥吻奶茶妹 公共场所别亲热(1/12)

责编:田惜 日期:2014-7-28

情侣公共场所亲热,你怎么看?支持方有话说!

1、一个社会的价值观是多种多样的,在遵守法律前提下,我认为我们不应该、也不能强行让别人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
2、谁来充当道德的裁决者?“过分亲昵”标准又该如何界定?劝阻简直是荒唐。
3、情侣之间的亲昵行为大部分是来源于人的一种生理本能或者表达爱与被爱的需要,不分轻重地阻止一切亲昵行为而不顾爱情中生理的需要和情感的需要,只可能适得其反。
4、恋爱是私人的事情,只要不违背基本的伦理和法律规范,任何人都无权干涉。
5、成年人应该有恋爱的自由,何况教育部早就放开了大学期间不准谈恋爱的清规戒律,既然不限制,那学生情侣之间偶尔有亲密的动作也并不奇怪,大家都是从年轻时初恋走过来的,都会有刻骨铭心的恋爱记忆,大学生如果是正常的恋爱情侣,就不可避免所谓的“拥抱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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